医保指南


一、门诊(门诊特定项目)就医

1.参保人员到定点医院门(急)诊就诊时,应携带本人医保证历、IC卡,到医保窗口凭IC卡挂号,用IC卡结算医疗费用。

2. 配药量规定:急性疾病3天量,慢性疾病7天量,中药煎剂不超过15剂,需要长期服药的慢性病可延长至30天量。

3. 门诊特定项目患者须到A级或B级定点医院就医配药。

4. 门诊费用属于个人账户和统筹基金支付的部分由定点医院与医保处结算,其余由个人现金支付。

 

二、住院治疗

1. 住院登记:参保人员持经治医生开具的住院通知单,用IC卡办理住院手续,按医院规定预交一定押金。IC卡由医院收费处暂时保管留作收费记帐用,医疗保险证历交由住院病区暂时管理。

2. 住院期间医院向住院参保人员提供每日费用清单。

3. 医院使用自费药品时,事先征得参保人员或家属签字同意。

4. 出院结算:凭IC卡办理结算,参保人员在医保电脑专用发票上签字。应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支付的部分,由医院与市医保处结算,其余由个人现金支付。

 

三、市外转诊转院

1. 参保人员因疾病诊治需要,受本市技术和设备条件限制,经院内会诊确需转诊转院者,由定点二级医院或专科医院(限专科疾病)经治医生填写《市外转诊转院审批表》,加盖医院公章,参保人员或其代理人签字认可,报医保处审批、登记后,可转往市外特约医院就诊。病情紧急的,可先转院治疗,但须于10日内补办手续。

2. 市外转诊转院的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员先行垫付。医疗终结或出院后及时到医保处办理审核报销手续。报销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医保证历、IC卡,《市外转诊转院审批表》,特约医院的门诊病历、出院记录、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出单处盖章)、有效票据等。

 

电话:


地址:

江苏省启东市吕四港镇环城南路229号


启东市第二人民医院

启东市第二人民医院是一所集医疗、预防、教育和科研为一体的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医院地处全国六大中心渔港之一、江苏开放门户的黄金“桥头堡”——吕四港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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